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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概况
柴河林业局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长白山脉张广岭东麓,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28。55ˊ---129。51ˊ北纬44。48ˊ---45。27ˊ辖区内南北长6.2公里,东西宽为2公里,总面积为12.4平方公里,东邻绥芬河、虎林两大开发口岸,西通省城哈尔滨,南邻开放城市牡丹江……柴河林业局位于黑龙...[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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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长制条例》明年3月1日起施行 为绿水青山提供法治保障

时间:2025-02-25 09:54:00    点击率: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林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3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成为全国第四个出台林长制方面地方性法规的省份,标志着黑龙江省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迈出新步伐。

《条例》共24条,紧密结合黑龙江省林草资源保护和发展实际,围绕林长制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设计,致力于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条例》明确全面实施林长制,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组织体系,科学划定各级林长责任区域,确保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条例》要求,省级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省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对各级林长制的建立和实施进行总督导;省级副总林长协助总林长工作,指导省级林长制办事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林长制相关工作;省级林长负责督导责任区域内林长制工作落实,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的重大问题;市级林长则主要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林草资源保护的决策部署,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的林草资源保护、生态修复、行政执法等有关问题。同时对县级、乡级、村级林长的职责分别作了较为细致的规定,逐个明晰义务,层层压实责任。此外,还明确各级林长制办事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同级林长、副林长名单及其责任区域,接受社会监督,对林长制工作考核做出制度性规定,确保林长履职尽责。
《条例》注重加强区域协同,强化林业执法,明确县级以上林长应当根据区域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需要,建立林长、河湖长、田长生态保护联动机制,推动林草资源、水资源、黑土地协同保护。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林业执法工作效能。为提升林业管理的智慧化、信息化水平,《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林草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为各级林长履行职责提供科技和信息支持。
随着《黑龙江省林长制条例》的出台,黑龙江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林长制改革,进一步夯实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基础。通过不断推进林长制的深入实施,确保其在实践中更具操作性、实效性,实现“林长制”向“林长治”的有效转变。这一系列措施将为绿色龙江的生态建设注入新动力,为实现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的双赢目标贡献力量,共同谱写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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